【黄氏兄弟】被出柜事件,谈媒体揭露他人隐私
- Life Under Umbrella
- Jun 5, 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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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情合意的性邀约/约炮并不是坏事,媒体揭露无关公共利益的他人隐私,才是坏事。
知情合意的性邀约/约炮并不是坏事,媒体揭露无关公共利益的他人隐私,才是坏事。
近日,台湾媒体《镜周刊》以8篇新闻大篇幅发布交友软体对话截图,恶意揭露YouTuber 玮玮的性向和私生活。
虽然周刊已经撤除了文章并公开道歉,但对当事者的伤害无疑已经造成。
我们可以从事件中学到什么呢?
1. 不要帮人出柜
无论是媒体记者或是普通人,公开揭露他人性倾向都是不正确的行为。社会对于性少数的污名仍然存在,揭露他人的性向可视同于蓄意让人受到社会眼光的羞辱。
媒体虽然是监督权力者的第四权角色,但媒体本身也需要受到监督。只要公众人物的私生活无关“公共利益”,则媒体毫无必要揭露或公开。
若媒体无法守住应有的伦理原则,如此恶意地揭露他人私事,最终甚至可能让当事者承受过大的压力而走上不归之路。
2. 身为同志并没有错
“你过你自己要过的日子,做你自己想要做的事情,你自己是快乐的就好。”在媒体报导的风波之中,玮玮被迫打电话向妈妈出柜,这是妈妈当时给他的回应。
他的妈妈清楚地认识到,性倾向并非后天的选择。妈妈自己也花了不少时间,慢慢地接纳儿子是同志的事实,当儿子向他出柜时告诉他这并不是什么错。
3. 成人之间的合意性行为/约炮并没有错
成年人之间,无论是不是夫妻或伴侣关系,只要互相知情且同意,发生性行为并没有错。
在马来西亚的脉络下,无论任何性别,口交和肛交都在《刑事法典》377A条文中被列为“非自然性行为”。是不是听起来有点意外?国家将成人男女或男男的性行为视为刑事犯罪。
法律是在特定历史、文化、政治脉络下制定的,是一套国家管理社会的标准。这个标准可以随时代演变和立法者的政治意志而改变。
过时的恶法尚存,并不意味着成人合意的性行为是“错的”或“不道德”。不过,媒体恶意公开他人的私生活博取读者眼球,肯定是不道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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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也面对类似问题,不知道可以如何处理,请找一个你可以相信的人或辅导员谈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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